近日,頭屯河區工商局執法人員接群眾舉報,轄區內一家商店銷售的“大潤海”牌5公斤裝菜籽油外包裝上無生產日期。隨后,執法人員趕到被投訴的商店,找到了供貨方的庫房。
19日,頭屯河區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通過調查發現,供貨方庫房印有生產日期的該品牌食用油的食用期限是從去年11月25日至今年3月27日,而未標注生產日期的食用油,除772桶5公斤裝菜籽油外,還包括698桶20公斤裝的菜籽油和68桶10公斤裝菜籽油,貨值金額22.2萬元。
供貨方稱,因庫保人員工作疏忽,所以才誤將未噴碼生產日期的菜籽油流向市場。
該執法人員介紹,涉案食用油的供貨方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所以責令其整改的同時,對未標注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罰款2萬元。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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