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病死狗肉危害身體健康,仍利欲熏心加工銷售。近日,經河南省淮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葛國印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葛國印是淮陽縣農民,半輩子以種地為生,自2011年以來,他在農閑時買狗,然后煮肉銷售,賺零花錢貼補家用。在買狗時,不管是活狗還是死狗,他都會買來煮肉銷售。尤其是死狗,買的時候價格明顯低于活狗,且煮熟的死狗肉可以充當正常的狗肉銷售,所以葛國印更愿意收購死狗。2013年11月,葛國印剛剛將收購來的兩條死因不明的狗剝皮冷藏,還未來得及烹煮便被公安機關在家中查獲。
到案后,葛國印主動交代了其多次收購、加工、出售病死狗的犯罪事實。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