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通過電視購物網站購買了一袋聲稱為“有機食品”的新疆灰棗,但網站無法提供有機食品認證書;夏小姐在同一購物網站訂購了一套葡萄籽油產品,使用后沒有出現宣傳中的神奇效果。 兩人均認為購物網站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消費者,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楊浦法院根據《新消法》的規定,判決購物網站按“退一賠三”的標準退賠貨款。
【案件回放】
2012年12月,王先生購買了某電視購物網站正在銷售的某款新疆灰棗,對方聲稱該棗為“天然的綠色有機食品”。王先生食用后發現其口感與一般紅棗無異。王先生對其是否為貨真價實的“有機食品”提出了異議,網站則堅稱產品經過有機食品認證,卻借口涉及商業秘密始終未提供認證書。
2013年1月,夏小姐在同一電視購物網站上花340元買了一款葡萄籽油產品。據宣傳,該葡萄籽油有“預防皺紋和下垂、降低膽固醇堆積”等多種功效。此后,夏小姐涂抹、服用雙管齊下,但直到產品用完都沒有出現“美容、預防皺紋”等效果。
購物網站經舉報被工商部門認定為虛假宣傳,王先生與夏小姐訴請賠償。法院審理認定,購物網站夸大宣傳,隱瞞產品真實情況,因而被判分別退還兩人貨款,并各賠償500元、1020元。
【以案說法】
問:面對經營者的欺詐行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何對消費者作出保護?
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除了退還產品價款外,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缎孪ā犯菍⒃瓉淼?ldquo;退一賠一”升級到“退一賠三”: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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