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交通管理實行記分制,大家都不陌生。這一管理機制正在被引入更多領域。自明年1月1日起,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也將實行記分制。日前,鄭州市惠濟區市場監管局對外透露,經過近3個月的反復研究、論證和修改,《鄭州市惠濟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形成定稿,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依據《行政強制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制定,旨在推動轄區食品藥品經營者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
按照《辦法》,餐飲服務提供者、藥品經營者自獲得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每2個月檢查一次。市場監管部門以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嚴重程度,進行記分。
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記分周期內的記分情況實施量化分級評定管理,并按照以下規定評定其等級:本年度記分周期初始,尚未被記分的,初始等級為a級;本年度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6分,降為b級;本年度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降為c級。
餐飲服務提供者被降為c級的,應依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主動停止一切經營行為,進行整改。整改結束后,由市場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對其等級進行調整后,方可開展經營。如未停業整改,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向社會公告。
《辦法》適用于全區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和藥品經營者。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而從事餐飲服務或藥品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不適用《辦法》。
據悉,在《辦法》正式施行之前,鄭州市惠濟區市場監管局將采取多種措施向轄區餐飲服務提供者、藥品經營者廣泛宣傳普及《辦法》的有關內容,爭取更多理解和支持,共同筑牢全區食品藥品安全防火墻。
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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