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手段隱蔽性高,存在“發現難”的問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強調國家實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南都記者關注到,近年來曝光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南京冠生園月餅事件、上海福喜事件等,舉報人都是企業內部員工。
在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舉報獎勵制度的基礎上,《條例》進一步強調國家實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特別是,為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積極參與舉報,《條例》明確規定舉報人舉報所在企業食品安全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加大獎勵力度。
此外,《條例》還明確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制度,明確國務院食品監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強化食品安全素質教育,明確國家將食品安全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和法律知識普及,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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