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 下半年,新疆將對食品小作坊實行“雙證”監管,即建檔的食品小作坊須持有營業執照、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雙證”,不具備相關發證要求的食品小作坊要逐步整改提升。
8月21日,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克拉瑪依市10家企業和個體戶獲得了全疆首批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下一步將在全疆各地州市開展此項工作。
據了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實行登記管理,對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登記證有效期三年,備案卡有效期一年。
食品小作坊應當在其加工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懸掛營業執照、登記證,同時還要張貼《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公示欄》,對小作坊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監管部門監督檢查情況、使用食品添加劑目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信息進行公示。
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前期對全疆2700 多個食品小作坊進行了建檔,今后,建檔的食品小作坊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雙證”,并具備一定的衛生條件和產品質量保證能力。
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和指導轄區內的食品小作坊積極完善條件,早日獲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對經過幫扶仍達不到登記條件的,或屬于黑窩點和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小作坊,要堅決予以取締。(作者: 王璇 陳碩)
來源:新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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