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廣西鐵路新條例:動車上禁用自熱食品”印發網友熱議。針對網友質疑的“什么是可引發報警的自熱食物”“在動車上使用盒飯熱水會不會引發報警”等問題,8日上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會同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針對以上問題答記者問。
自帶加熱食品存安全隱患 可攜帶上車不可車上使用
近年來,社會上出現各種類型的自帶加熱食品,在方便部分人群外出旅行需要的同時,也容易帶來安全隱患。所謂自帶加熱食品,通常是指不依賴電、火等能源加熱,只需將特制的發熱包放在食盒底部,加入適量的水就能夠實現快速加熱的效果。從有關實驗看,當發熱包使用時,通常在短時間內就迅速升溫,溫度高達120℃以上,同時釋放出大量蒸汽。如果使用不當,就有可能發生爆炸,傷及自身及他人。
動車組列車由于運行速度快,且全部采用封閉結構,為保證行車安全,動車組列車上均裝有煙霧報警裝置。當車廂內出現煙霧或者蒸汽達到一定濃度時,煙霧報警裝置就會自動發出報警,列車就必須減速緩行或者緊急制動,這樣就容易給鐵路運行造成安全隱患,輕則導致列車延誤,重則危及廣大旅客安全。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耀革解釋,我區在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過程中,高度重視從法律制度設計上對這方面問題作出規范,在學習借鑒福建、四川等地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廣西實際,明確規定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并設立法律責任,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這類影響鐵路安全的隱患,從而更好地確保公共安全,“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僅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并不禁止攜帶。如果攜帶上車但不使用的,并不違反條例的規定。”
動車列車組提供的有償盒飯不屬于自熱食品
有網民提出,在動車上使用冒熱氣的盒飯熱水,是不是也會誘發煙霧報警?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在動車上使用盒飯熱水冒熱氣等,與條例規定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沒有可比性。
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因為,在通常情況下,盒飯熱水冒出的水汽,因其量小且溫度不夠高,不足以達到觸發煙霧報警程度,因而在動車上是可以使用的。但自帶加熱食品因其發熱包在使用時,通常會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煙霧或蒸汽,極易達到觸發動車組煙霧報警的程度。因此,對這類在動車組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應當比照在動車組上吸煙的危害性進行禁止。”
此外,動車組列車提供的有償盒飯是在地面加工生產好的冷鏈食品,銷售時通過列車上的專用微波爐進行加熱。微波爐加熱是利用磁控管,將電能轉變成微波穿透食物,使食物被加熱,不會產生外溢煙霧或蒸汽。因此,動車組列車上提供的有償盒飯不屬于自熱食品。
此法適用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運營的鐵路安全管理活動
作為地方性法規,有網友提出疑問,此法將適用哪些動車?是所有在廣西內行駛的動車,還是僅指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的動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安全管理活動”的規定,所有列車包括高鐵和普鐵,也包括南寧鐵路集團所屬的動車在內,只要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運營都適用該條例的規定。
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19年7月25日通過,將從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記者冼妍杏 實習生李海林)
來源:廣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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