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孫某為首的團伙在天津生產高仿酒“江小百”,并在網上大肆銷售。隨著重慶一家購買了假酒的副食店被警方查獲,這一團伙浮出水面。近日,“漏網”的孫某被天津警方抓獲。
“江小百”東窗事發
2018年3月15日,重慶市某公安局接報稱,某副食經營部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江小百”白酒。經查發現該批假冒白酒購買自某電商平臺上的店鋪,店鋪負責人孫某伙同他人給電商供應“江小百”假酒,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活動。警方立案后發現,孫某等人所在團伙長期盤踞在山東天津兩地,從事制售假酒犯罪活動,團伙已銷售假冒“江小百”注冊商標的白酒3000余件,涉案金額70萬余元。收網后,孫某的同伙紛紛被抓,僅剩孫某逍遙法外。隨后,孫某被重慶警方列為網上追逃。
“漏網之魚”在津落網
近日,公安東麗分局豐年村派出所在對本市戶籍、被外省市上網追逃的人員進行梳理時,發現網上逃犯孫某有駕駛其妻子名下車輛外出的記錄。民警隨即開展調查,通過大量走訪調查、調取監控,深入分析研判活動軌跡,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孫某的活動線索,5月6日,在北辰區某小區發現嫌疑車輛。抓捕行動隨即展開,在公安東麗分局網安支隊的配合下,警方快速出擊,一舉將孫某在其暫住地抓獲歸案。
經審訊,孫某交代,其僥幸逃脫后整天藏匿在出租屋內,只是偶爾煩悶時才會駕駛妻子名下的汽車出門兜風,沒想到被警方發現了蛛絲馬跡,最終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品案已被東麗區看守所羈押,等待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屬于商標侵權行為。侵權人要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假冒注冊商標,侵害的不僅是商標權人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為仿冒的商品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因此,廣大市民在購買品牌商品時,切勿貪圖便宜,以免上當受騙。作者: 張艷 劉瑞
來源:每日新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