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游帶回來的無中文標簽洋酒,能直接擺在貨架上銷售嗎?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近日,因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進口洋酒,文昌恒興貿易有限公司恒興商業城被罰5100元。
據介紹,3月7日上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總隊與文昌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恒興商業城超市一樓經營的酒類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在“名煙名酒客服中心”貨架上擺放“hennessy v·s·o·p”和“hennessy x·o”兩瓶酒,酒瓶標簽上只有英文標注,沒有簡體中文及國內代理商的信息。
據相關當事人供認,上述兩瓶酒是商店老板娘去年到澳大利亞旅游時購買帶回來的,無法提供兩瓶酒的購買票據、供貨商相關資質證明及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因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洋酒,近日,文昌市食藥監局對文昌恒興貿易有限公司恒興商業城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100元,沒收違法經營的兩瓶酒。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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