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3月21日,寧波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示平臺發布《寧波市奉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產環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期)》。
信息顯示,寧波市奉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寧波市奉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11月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抽檢情況通報》,涉及奉化區一家食品生產企業。寧波朋果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朋果羊尾筍絲{生產批號20180920、150克/袋}和羊尾筍絲{生產批號20181012、105克/袋}所檢項目山梨酸為0.191g/kg、0.281g/kg(標準為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結論為不合格。
通告指出,當事人生產的涉案羊尾筍絲經檢驗山梨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的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未曾發生過相同違法行為,且能夠積極配合檢查,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詢問,及時、翔實地提供由其掌握的與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尚未發現社會危害后果,予以減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一、沒收扣押的羊尾筍絲2060袋,其中:規格150克/袋的600袋,105克/袋的1460袋;二、沒收違法所得477元;三、罰款20000元。以上罰沒款共計20477元。。
經自查,寧波朋果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朋果羊尾筍絲和羊尾筍絲所檢項目山梨酸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系學習標準不到位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劑所致。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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