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21日就“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情況舉行發布會。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馬毅在發布會上表示,要推動將禁捕水域管理成效納入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
有記者提問,農業農村部正在推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工作,這對漁政執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后續將采取哪些措施保持禁漁水域的秩序?
馬毅在回答中提到,去年9月國務院頒布《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的工作意見》,要求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今年1月,農業農村部聯合財政部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出臺《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全面明確長江禁捕工作的目標任務、制度框架和措施體系,規定從今年年底以前要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的退捕,2020年底以前要完成長江干流和重點水域以及大型通江湖泊的漁民退捕。
馬毅提出通過四個措施完成漁政執法管理任務:
要健全執法管理機制。強化中國漁政特編船隊機制建設和運行管理,打造一支服從指揮、調度高效、能打勝仗的跨部門、跨地區的長江水上聯合執法力量的平臺,定期開展部門協作、流域聯動、交叉檢查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聯合執法活動,推動將禁捕水域管理成效納入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和相關督查督辦事項,充分體現和落實地方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
要加強執法監管能力。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加強漁政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執法管理的經費投入,保障禁捕管理的需求,形成與禁捕新形勢相適應的執法管理能力。會同各地盡快在沿江重點水域配置建設一批漁政執法船艇、無人機和視頻監控系統,推廣運用現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加快提高執法監管效率,有效補足執法力量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短板。
要充實基層輔助力量。馬毅表示,在相關省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農業農村部準備借鑒護林員等模式,鼓勵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政策資金,把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就地轉為護漁員,作為漁政執法隊伍的有益補充,協助加強禁捕水域的管護。鼓勵各地在鄉鎮一級設立執法協管人員,推動將禁捕管理納入鄉村基層治理體系,實現就地監管、精準防控。
要持續開展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各項專項行動,集中優勢力量保持高壓態勢,重點加強非法捕撈多發高發的水域和時段的執法監管,大力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電毒炸、絕戶網、涉漁“三無”船舶等嚴重破壞漁業自然和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通過嚴管重罰,打消違法者的僥幸心理。
來源:中新經緯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