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萬寧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前往位于萬城鎮芒坡村的萬寧萬城莫仙佑海藻加工點進行檢查時,看到該小作坊正在加工海藻,現場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及《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執法人員對該加工點的海藻進行了扣押,共計429包。經進一步調查,莫仙佑海藻加工點未取得《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于2019年1月初開始加工經營海藻。海藻原料是打電話訂購,50元/包(8kg/包)。完成加工的海藻準備在微信平臺銷售,價格3元/包(100g/包),目前還未銷售過。該案貨值金額共計1287元。對該案查封扣押的物品進行監督銷毀。
3月11日,依據《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萬寧市食藥監局決定給予萬寧萬城莫仙佑海藻加工點警告、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海南特區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