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豬肉入粵?節后從老家帶點臘腸來廣東也會被收走?記者從廣東省農業農村廳了解到,調運生豬產品不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有關規定處理。發現違規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的,不得勸返,立即扣押并規范處置。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葉卡斯
經高溫處理的肉脯可以攜帶
春節假期結束前后,不少人從外地來粵,都發現車站貼出了“嚴禁乘客攜帶豬肉及豬肉制品”的通知。也有人看到路邊告示牌上寫著:“禁止省外生豬及其產品進入廣東境內,對違規調運的,一律無害化處理。“此外,還有人從高速進入廣東,結果自己家做的臘肉都被攔下收走了。
對此,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表示,實際上,自非洲豬瘟發生以來,相關部門采取了嚴格的防控措施。節后,相關部門在返粵的車輛中查扣了不少豬肉及其制品,都是沒有獲得檢疫合格證明且未經高溫處理的(經過高溫處理的肉脯是可以攜帶的)。腌肉、臘腸未經過高溫處理,均須按相關要求處置。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的通知》,各地嚴禁瞞報、謊報、遲報、漏報、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嚴禁接到動物疫情舉報不受理、不核查;嚴禁動物疫情排查不到場、不到位;嚴禁不履行動物疫病檢測職責、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嚴禁不檢疫就出證、違規出證;嚴禁違規使用、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嚴禁違規處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嚴禁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不查處。
農業農村部還要求,各地畜牧獸醫部門進一步加強監測,組織開展針對性現場排查。
各地要在收費站設立警示標志
生豬調運監管方面,農業農村部要求,各地加強對調運生豬及其車輛的查驗,發現運輸車輛未按規定備案、清洗消毒以及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未附有動物檢疫證明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有關規定處理。重點加強對生豬跨省調運的監管,發現違規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的,不得勸返,立即扣押并規范處置。加強與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運用當地依法設立的各類檢查站,加大檢查力度,并為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撐。要規范種豬調運監管,配合海關部門做好供港澳活豬運輸期間監管工作,嚴格實施各類監管措施,全力保障生豬基礎產能和供港澳生豬安全穩定供應。
此外,針對豬肉制品能否入粵,《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等也有規定,各地要在收費站設立警告提示標志,對運輸生豬及其產品的車輛實施嚴格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調運情況應及時通知畜牧獸醫部門,配合做好相關處置工作。同時,要組織力量加強生豬調運監管,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對生豬運輸車輛開展檢查。
來源:廣州日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