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力度,維護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近日,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將陸續組織開展2019年“兩節”市場專項執法行動。
12月8日晚8時,針對冬季河豚魚捕獲量顯著增加,區市場監管局葭沚市場監管所聯合轄區公安部門,分成4個專項執法小組,對轄區內的水產批發市場、碼頭和餐飲店開展突擊檢查,打響“兩節”專項整治的第一槍。
臺州市水產品交易中心,是我區最大的海鮮水產一級批發市場,每日營業時間為晚間7時至9時,人流量密集,貨品成交量高達數億。在交易中心內,2組監管人員通過走訪調查,當即發現2家正在銷售河豚魚的經營戶林某和王某。
“我們在巡查的過程中,看到攤主把河豚魚筐夾雜擺放在其他魚種中間,當做正常的海鮮品種叫賣。”在當天執法的視頻中,記者看到,該2家違法銷售河豚魚的經營戶看見執法人員經過后均刻意躲避,當執法人員上前詢問是否是攤位經營戶時,紛紛表示并不知曉。而當執法人員對違法銷售的河豚魚進行處置過程中,其中一名經營戶又試圖搶奪貨品,把裝有河豚魚的箱筐放到身后的存放處。
葭沚市場監管所副所長張春燕,是參與此次行動人員之一,她告訴記者,有一個攤位里擺放著近10筐河豚魚,該數量可能會占攤主當天銷售額的三分之一。隨后,經水產交易中心負責人證實后,該2家攤位的經營戶確系林某和王某。執法人員還在攤位后的舊棉絮下面,發現了其余的“存貨”。
小小攤位,數百公斤河豚魚,攤主明知違規依舊公開叫賣,市民安全意識還需增強。“關于銷售河豚魚,此前監管部門在部分農貿市場及餐飲店中也發現過此類現象,因此,源頭管控至關重要。所謂源頭管控,一個是碼頭,另一個就是批發市場。”葭沚市場監管所所長盛勇說,目前,在國內只有人工養殖的特殊種類河豚魚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后方可銷售,河豚活魚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魚不能販賣,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販賣的。為了進一步確認,監管部門已將此次繳獲的河豚魚送檢,最終該河豚魚被鑒定為黃鰭東方豚,實屬有毒有害產品。
另外,此次專項行動中,監管部門還在轄區內的海門漁家樂、工人路等區塊的4家海鮮夜排檔內發現均有銷售河豚魚跡象,監管人員當即將貨品依法扣押。
據了解,此次突擊檢查中,現場共查處涉嫌違法銷售河豚魚案件6起,查處扣押生鮮河豚魚19箱共300多公斤。12月20日,2名違法銷售河豚魚經營戶已被正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經營者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不構成移送的經營者將依據《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其處以最低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區市場監管局將對此次查獲的河豚魚進行焚燒處理,并計劃約談水產批發市場負責人,加強日常監管,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對河豚魚及其毒性的認識,自覺不食用河豚魚。若誤食河豚魚后,如發生口唇、手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應當立即就醫。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銷售、采購和加工制作河豚魚,可及時撥打12345投訴舉報。作者:欒旖旎 嚴杰
來源:椒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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