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廉價白酒灌裝進收購來的高檔白酒空瓶,再貼上回收來的假商標。本來十幾元錢一瓶的白酒變成了動輒售價上千元的茅臺、五糧液等高檔白酒。
這個被警方查處的假酒制造點位于大連甘井子金崗街。大連男子王某租用了此處一處房屋,從廢品收購站收購空酒瓶和酒類商標,購進茅臺包裝和散白酒以及從市場批發低檔白酒作為原料,進行灌裝,假冒知名白酒商標進行對外批發、零售,其中包括銷售至大連市中山區一些著名酒行。警方端掉這一造假窩點時,當場查獲314瓶假茅臺、262瓶假五糧液、75瓶假劍南春、57瓶假國窖1573、18瓶假水井坊以及其他包裝物品,合計約136539元。造假者王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八萬元。
被造假“國窖1573”白酒的廠商是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稱,瀘州老窖品牌價值高達102億元。瀘州老窖公司每年投入數億元進行品牌宣傳推廣,還設立70余名員工的打假部門在全國各地開展工作,支出數千萬元的維權經費。因此,王某銷售假冒“國窖”注冊商標的商品行為侵犯了瀘州老窖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其造成巨大的經濟和商譽損失。瀘州老窖還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王某賠償10萬元,并在《大連日報》公開道歉。
近日,大連西崗區法院一審判決:王某賠償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4萬元。
來源:大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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