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草案三次審議稿)》。三審稿對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適用范圍作出了進一步界定,同時,補充了有關食品添加劑的規范要求。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表示,因為食品添加劑的不當使用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其中亞硝酸鹽外觀與食用鹽一樣,極易誤食誤用;同時亞硝酸鹽極易致人死亡,應當重點加強管控。建議增加食品添加劑的相關規定。
三審稿規定,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食品添加劑實行專區(柜子)存放,并有專用的稱量器具。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購進、存放、使用亞硝酸鹽等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對于食品攤販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如實記錄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時間、人員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此外,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制作食品或者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制作食品。
對于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具體適用范圍,三審稿規定,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具體來看,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加工工藝簡單,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場制售)的個體工商戶;小餐飲店,是指有固定經營場所,經營面積小,從事食品即時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經營者,但以連鎖方式經營的除外;小食雜店,是指有固定經營場所,經營面積小,從事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零售的經營者,但以連鎖方式經營的除外;食品攤販,是指無固定經營場所,從事食品銷售(含食用農產品)或者食品現場制售的個人。
對于食品攤販的管理,三審稿規定,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域城市規劃和實際情況,依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明確食品攤販的臨時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經營類別,及臨時經營區域實際可容納的攤位數,向社會公布。食品攤販應當在規定區域、時段內經營,并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備案,提交擬經營食品類別的說明和食品安全承諾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符合條件的準予備案。
此外,三審稿規定,市和區人民政府按照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則,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列入政府績效管理評價考核體系;統籌規劃、優先布局居民生活性服務業配套設施;可以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措施,鼓勵和支持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改進生產經營條件和工藝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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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
擬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常蕾)11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了北京市副市長殷勇對《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的議案說明。殷勇指出,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即意味著獲得用地許可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不再具有獨立存在的意義。
《修訂草案》也規定,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多規合一的協同平臺工作機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者村莊規劃,制定建設項目的規劃綜合實施方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對符合規劃實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此外,《修訂草案》規定,北京市應當建立常態化的城鄉規劃體檢評估機制,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體檢評估機制。每五年對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同時采用不同方式征求公眾意見,形成體檢、評估報告,并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原審批機關。
在農村地區土地規劃管理方面,《修訂草案》規定,在規劃農村地區,除了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設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外,村民使用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時,應當征詢相鄰土地使用權人意見,經村民委員會審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在違法建設處置方面,《修訂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處置房屋和土地,不得妨礙執法機關對違法建設的查處。當涉及違法建設的,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也須書面告知其違法建設處理后,方可處置。
《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
11月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九次會議,對《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草案提出了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參與非物質遺產保護工作。
《草案》規定,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舉辦活動、資助項目、提供場所、開展研究、提供中介服務、參加志愿服務、提供法律幫助等方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合理利用和發展;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采取購買服務、提供信息、政策培訓等方式予以支持。
《草案》規定,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元素,開發文化產品和服務;對符合規定的項目,優先給予資金支持;鼓勵旅游業經營者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開發旅游線路、旅游項目和旅游產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通過創新金融產品等方式,為開發利用代表性項目提供金融支持。
此外,《草案》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社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社區建設,打造社區文化;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相關文化產品、服務納入基層綜合文化中心(室),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綜合文化中心(室)通過提供展示設施、設立工作室、組織活動、建立合作平臺等方式,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展示、交流等提供條件。作者:常蕾 陶鳳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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