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梁某某、宋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區法院公開審理。這是該院開展“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以來,辦理的首例食藥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該院檢察長、民行檢察部檢察官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職責。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干部、周邊食品經營個體戶等30余人旁聽了庭審活動。
2018年2月至4月,為讓自己所生產的鹵菜銷路更好,梁某某在出租屋用添加了罌粟殼和罌粟稈的鹵湯鹵制雞腿、鴨脖等鹵菜,并和妻子宋某某一起在十堰市城區某中學門口擺夜市售賣。4月18日,梁某某在其租住做鹵菜時,被張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現場查獲罌粟殼429克、罌粟桿744克以及鹵菜若干。經查,截止案發,梁某某用非法添加罌粟殼、罌粟稈的鹵湯生產鹵菜350余千克,累計銷售金額1.6萬余元,獲利1萬余元。今年5月梁某某被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張灣區檢察院依法批捕。
公訴人認為,梁某某、宋某某的行為不僅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還危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該院在對梁某某、宋某某提起公訴時,一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追究梁某某、宋某某刑事責任的同時,請求法院判令梁某某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市民注意食品安全。
庭審中,公訴人詳細出示指控犯罪證據,發表公訴意見,對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辯解予以駁斥,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隨后,公益訴訟人對梁某某進行了公益訴訟指控。該案由法庭合議后將擇期進行宣判。
“食品藥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通過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同配合,積極推進‘兩法銜接’工作,加大辦案力度,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安全’。”參加旁聽的食藥監相關負責人說。作者:鄒強 周向陽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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