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土核桃”、“cole可樂”、“康帥傅”……記者近期在四川、廣東、寧夏、江西等地調研發現,農村成假貨山寨食品的主要銷售集散地,在小超市、小賣部、集市等地方,山寨食品泛濫。有的山寨食品在農村賣得不錯,有的甚至銷售火爆,而不少農村孩子長期食用山寨食品。由于山寨食品在質量上難以有保障,已經成為危害村民健康的“隱形殺手”,整治農村山寨食品已經刻不容緩。(11月1日《經濟參考報》)
山寨食品的危害顯而易見。它不僅嚴重侵犯了正品商家的利益,同時更是直接侵害了農村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與身體健康,可謂害莫大焉。試想,即便是正品食品,也不代表它們就都是綠色健康、營養豐富且是零添加的。更何況是山寨仿冒食品?
要知道,這些食品要么壓根就是假冒的“三無”產品,要么就是打擦邊球的偽劣商品,不知出自哪個小食品廠,甚至可能就是來自某個無牌無證的小作坊。別說檢驗檢疫了,它們也許連基本的衛生條件都達不到,誰也不知道它里面究竟都加了些什么東西,也鬧不清楚它到底是用那些成分勾兌的,更難以確定這種東西吃到肚子里會產生什么危害和不好的影響。若是被那些正在發育的孩子吃到肚子里,能有什么好處?
那么這些山寨食品為什么專揀偏遠村鎮的小超市、小商店來進行銷售呢?這一方面是由于大城市的正規商超無論是進貨渠道還是質量把關都相對規范、嚴謹,監管部門對它們的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監督往往也更加嚴格和到位。但農村地區就不同了,小商小店對產品品牌和質量不可能把控太嚴,監管上也是薄弱環節甚至形成了一些盲區,這就給不法商販與山寨食品留下了可趁之機。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農村消費水平相對較低,所以當地商超習慣“投其所好”引進那些看上去和大牌正品差不多,但價格卻低不少的山寨食品來迎合農村顧客“圖便宜”的消費習慣。
此外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村消費群體消費觀念落后,食品安全理念淡薄,消費維權意識更是不足。正如記者采訪中遇到的,很多農村消費者對山寨不山寨滿不在乎,認為“反正又吃不死人”。正是看準了這一點,那些不法廠商才敢“專挑軟柿子捏”,將大量山寨食品傾銷到農村市場。
野百合也有春天,農村孩子也該沐浴在食品質量安全的陽光下健康成長。無論如何,決不能讓山寨食品在農村市場大行其道,更不能讓生活在農村的下一代們吃著山寨劣質食品長大。應當采取強化監管整治、提高違法成本與大力宣傳普法、提升質量和食品安全意識,以及拓寬、暢通和便捷農村消費維權渠道等措施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逐步擠壓山寨食品產銷空間,不斷凈化農村食品市場,改善農村食品安全狀況,有效維護農村消費者尤其是孩子們的食品安全權益。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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