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梁溪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李贏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部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公訴人通過運用事實和證據,詳細訊問、舉證,有力有效指控犯罪,剖析了該案的社會危害性。被告人徐某某當庭認罪,表示對自己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感到后悔,愿意誠懇向社會公眾道歉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經審理,徐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同時,徐某某違反法律規定,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實清楚,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金,并在無錫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2018年5月30日,梁溪區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徐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此案系無錫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經審查查明:被告人徐某某于2017年10月以及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間,在其經營的“重慶麻辣燙”店內,將購買的罌粟殼粉末加入麻辣燙底料制作燙煮食材的湯汁,向消費者出售190余次,非法所得人民幣4200余元。
被告人徐某某的行為危及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屬民事侵權行為,梁溪區檢察院根據《侵權責任法》《食品安全法》《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42000元,并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眾多消費者公開道歉。
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案件承辦人就案件事實認定、銷售金額等問題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完善證據體系,并通過對全案證據進行仔細梳理、認真審查判斷,準確認定了案件性質和犯罪數額。同時,在開庭前圍繞爭議焦點、法律適用等問題精心準備出庭預案。
檢察機關希望通過本案的辦理,警示所有食品生產銷售者,合法經營是根本,千萬不要為了一己私利、一時小利而觸犯法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否則不僅將面臨嚴厲的刑事懲罰,還要承擔巨額的懲罰性賠償。
來源:中國江蘇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