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制定出臺《鞍山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會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旨在充分發揮鞍山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會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制度》明確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會商主要對日常監管、監測檢驗、投訴舉報等工作和活動中獲取的食品安全問題及風險隱患信息進行分析研判,確定風險程度,制定防控措施。風險交流會商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獲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或發現重大、緊急食品安全事件苗頭時,可召開緊急會議專題會商。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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