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就云南洱源縣執法人員用機器拔除村民的蒜苗,導致沖突一事,洱源縣政府辦公室回應稱,作為洱海保護治理的一項內容,大理州政府確于8月28日下達了在全縣流域六鎮鄉范圍內,開展全面禁止種植大蒜的通知,主要是為了控制面源污染。
現場視頻顯示,多名執法人員正使用掘根機拔除農田上出芽的作物。另有視頻顯示,多名戴著草帽的村民,與執法人員發生沖突。
事發地云南洱源縣三營鎮村民楊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7日下午4時左右,洱源縣執法人員到田間拔除蒜苗。他說,當初村民種植大蒜時,并未收到禁止種蒜的通知,鎮里的蒜田大概有2萬畝,種蒜是當地的主要經濟來源,本村村民長期種植大蒜已有15年到20年左右,當地通過補助補償種植農戶,但目前的補助方法并不能讓他們挽回損失。“他們每畝賠我們1200元,但是我們種蒜的成本基本上在3500元左右。”
今日(8日),洱源縣政府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對于沖突事件暫不清楚,但作為洱海保護治理的一項內容,大理州政府確于8月28日下達了在全縣流域六鎮鄉范圍內,開展全面禁止種植大蒜的通知,主要是為了控制面源污染。
今日,新京報記者從洱源縣右所鎮政府證實,為了保護洱海,右所鎮于9月19日按照上級要求發布了在洱海流域開展“三禁四推”工作的通知,相關補貼政策按大辦發33號和洱辦發52號文件執行。文件中要求流域內各單位和農戶自覺進行種植業結構調整,不在轄區內種植大蒜等高耗肥水農作物。文中稱,對簽訂綠色種植合同,不種大蒜等大水大肥農作物的種植主體,實行每畝每年1200元的補貼;對9月20日前種植大蒜的種植主體,給予每畝1200元的成本補償;對已備種的農戶,實行每畝600元的蒜苗回購;對轄區內流轉土地50畝以上,流轉年限3年以上實施替代種植的種植主體給予每畝500元一次性補償。作者:張熙廷 盧海燕
來源:新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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