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原來的許可制改為登記管理制,簡化了辦理手續,降低了準入門檻,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實施1年多來,成效顯著。筆者認為,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以下簡稱“三小一攤”)的事中事后監管,還有些細節需要關注。
“三小一攤”的經營者往往在取得登記證、登記卡之后就立即開始營業,而《規定》要求監管人員在辦理登記后一個月內對經營場所情況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經營者必須立即整改,這期間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是“三小一攤”改為登記管理后,開店手續流程簡化,短時間內“三小一攤”商戶大量增加。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監管部門還需對其進行重點抽查和隨機抽查,而這些檢查往往沒有足夠的人力來支撐。
由于市場競爭激烈,部分商戶辦理登記不久,因生意清淡,還未等監管部門上門檢查便關門轉讓甚至直接關門走人,對之前所辦理的登記不管不顧,導致“僵尸戶”增多。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一是要促進聯合監管和群眾監管相結合。市場監管部門應樹立“聯合監管”的思維,加強和其他部門的溝通與交流,尤其是行政執法部門和鎮(街道)相關科室,促使“三小一攤”監管工作進一步更新和完善;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及黨員干部的力量,組織群眾、黨員干部等食品安全監督員開展經常性的巡查,并設置專人統一管理和匯報。二是輿論監督和宣傳引導相結合。在商戶取得營業執照的同時,將食品安全宣傳材料一并交與商戶,讓其對食品安全工作有充分的認知,并了解相應的法律責任;建立健全舉報平臺,聯合各基層組織,采用視頻對話方式進行現場核查,提高舉報及反饋效率;加大“僵尸戶”注銷力度,提升市場監管工作效能。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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