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任德志報道:7月13日,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從南昌市商務局了解到,《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日前發布實施(試行)。以此促進南昌瓦罐湯生產經營模式優化升級,助力打造和發展“天下英雄城·南昌瓦罐湯”城市名片。
《辦法》要求,對已獲得“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資質的瓦罐湯經營門店,由全市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商務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或聯合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包括:亮證經營、環境衛生、廚房衛生、店容店貌、明碼標價、服務質量(服務程序與服務態度)、食品衛生質量。
對被投訴的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由南昌市餐飲行業協會組成專家檢查組以明察暗訪方式隨機督查。督查內容包括:按工藝流程制作瓦罐湯,如畜、禽類食材洗滌、改刀、焯水,主、輔料比例適當,突出主料,煨制時間不少于240分鐘,湯色純清、原汁原味、酥爛不失其形等。
《辦法》規定,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商務主管部門(或聯合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每季度對轄區所有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不得少于2次督查;南昌市餐飲(烹飪)行業協會每年對所有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不得少于2次督查。南昌市商務局不定期對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和縣、區(開發區、新區)商務主管部門督查情況實施巡查抽查。
此外,對已認定南昌瓦罐湯品牌門店,南昌市實行兩年一次考核。
《辦法》還規定,所有督查、考核結果記錄在案,對工藝流程不規范、經營湯品三分之一以上主料投放不達標的,以及食品質量、環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門店,責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進行摘牌。(江南都市報)
來源:嘉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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