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東北三省等13個糧食主產省區,糧食產量已占全國總產量的75%以上,而東北糧食外調量占全國的60%左右。由于糧食屬于大宗商品,且受糧食生產季節性因素影響,糧企資金使用相對集中,流動資金需求較大。調查顯示:由于糧食企業融資發生地銀行無法實時掌握糧食的實際運轉狀況,風險控制成為制約“北糧南運”融資業務開展的一大難題。而探索開展糧食在途質押融資,或可降低“北糧南運”中糧企的融資風險。
“北糧南運”糧企面臨資金周轉難題
近年來,由于進口糧食價格優勢明顯,加之目前“北糧南運”運輸距離長、成本高,東北糧食市場競爭力大減。東北區域的糧食往往通過鐵路、公路,從東北腹地運至大連港、營口港、錦州港等裝船,經海上運達南方浙江、福建、廣東等地港口,再通過鐵路、公路運輸至當地糧食加工企業,流通費用占糧食總成本的30%,加大了糧食企業的經營壓力。
由于糧食企業多地處農村地區,加之企業前期投入大、投資回報率低等特點,導致其融資渠道十分有限,且融資成本偏高。另外,由于中小金融機構創新能力不足,不能及時根據糧食企業的金融需求創新金融服務產品,使部分糧食企業因自身條件難以滿足相應的信貸產品要求而流失了不少業務。
在途質押融資模式的優勢
在途質押融資是目前山東部分涉農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的一項創新融資模式。需要融資的糧食企業向金融機構提交在途糧食質押申請,申請包括糧食品種、價值情況、運送目的地、運輸途徑等相關材料。金融機構在收到糧食企業申請后,對其融資情況進行真實性核實,并根據當期市場情況,糧食價值及風險程度等制定適當質押率。在實際操作中,金融機構可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對質押物進行監管,糧食企業可憑借物流公司對在途糧食進行全程監管作為信用擔保。在收糧地裝散糧車后,憑借糧食發站地的鐵路大票、鐵路磅單,在啟運港裝船前和裝船后,憑運單等相關手續辦理融資服務。在整個運輸過程中銀行需全程監管,在糧食到達目的地后,該融資業務結束,糧食企業歸還貸款。
開辦糧食在途質押融資業務的優勢
(一)能夠擴大糧食企業融資途徑。對于銀行機構而言,有利于破解糧食購銷企業抵押資產少、融資難等問題,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銀行機構風險控制風險,能有效支持糧食市場化收購和運輸。對于糧食企業而言,則有利于盤活企業資金流,若將糧食作為存貨質押,糧食一經出售則必須還款,而糧食在途質押融資讓糧企在糧食運輸途中仍可享受融資服務,這使得糧企在糧食運輸和資金周轉更加順暢。
(二)能夠充分延長融資供應鏈渠道。糧食在途質押融資業務模式延長融資供應鏈渠道,使糧食企業在糧食倉儲、運輸及售后全鏈條過程中均可開展質押融資。如糧企在收購糧食后出售前,將糧食儲存在銀行指定倉庫,進行開展倉單或存貨質押融資業務,而在糧食到達目的地后,貸款融資業務結束,糧企歸還貸款,或糧企仍有融資需求則可將糧食儲存在銀行指定倉庫,轉入倉單或存貨質押融資業務。如果糧食以賒賬的形式成功銷售則可以轉入應收賬款融資質押業務。此外,金融機構可對訂單支持類糧食就地加工倉儲,點對點進行運輸,對南方糧食企業到北方生產區建立生產基地及倉儲設施等產銷對接類項目加大支持金融力度。
(三)能夠有效化解風險防控難題。開展糧食在途質押融資業務,將金融機構動態加入到傳統的三方物流供應鏈中,加強金融機構與物流公司的合作,物流企業成為糧食企業與金融機構間的橋梁。通過開展三方合作,依托物流公司散糧專用車、專業化糧食筒倉、散糧船舶等全程物流控制要素,金融機構能夠有效掌握糧食實際狀態,控制糧食運輸風險,有效化解風險控制難題。此外,金融機構可以以柔工資租賃方式將散糧專用車、標準化筒倉等物流要素租賃給鐵路、港口等物流服務機構,既解決了物流公司有限的資源無法更多地分配給糧食運輸的窘境,又破解了運力瓶頸。
促進開展在途質押融資的建議
(一)加強多方協調配合與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從糧食收儲、加工、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入手,強化金融機構、糧食企業、物流企業等多方合作,積極實現信息共享,不斷規范操作流程,使各方有效掌握糧食實際狀態,控制糧食運輸風險。金融機構、物流企業協調配合,共同督促糧食企業加強自律約束,嚴格按照金融機構約定開展相關融資活動,嚴格執行糧食流通流程,確保資金用于約定用途,并按時履行還款和回購等義務。同時,各部門從不同角度幫助企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資本積累,腳踏實地穩步發展,督促其把格局做大,把目光放遠,不斷強化企業市場競爭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發展能力,奠定長遠發展的基礎。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與地方政府部門合作,建立糧食產銷合作基地,建立異地儲備庫,推動形成糧食收購、儲存、加工、中轉、銷售一條龍整體經營優勢,形成快捷高效的現代化糧食物流體系。
(二)加強業務數據分析并建立糧食動態評估模型。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其信息資源優勢,不斷健全其自身信貸管理信息系統,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優化自身的信息管理平臺,統計分析金融業務中的物流企業數據。充分關注糧食企業的物流供應鏈,及時把握質押物的價格走勢,關注價格波動,動態測算和把握糧食企業對信貸資金的需求。與此同時,應增強風險防范前瞻意識。建立如神經網絡物流金融風險評估模型等糧食動態評估模型,設立預警線。一旦質押物價值跌損超過預警紅線,采取追加保證金等相關措施,避免質押物貶值或價格大幅波動所引發的損失。
(三)建立糧食企業風險轉移和補償機制。一是完善對糧食企業發展的財政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多級財政下的糧食企業發展基金和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增強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二是應盡快落實糧食運費補貼政策,對北上購糧、產銷對接項目企業以及涉糧物流企業、金融機構給予政策與資金獎勵,并對“北糧南運”項目貸款給予貼息政策。三是充分發揮保險、擔保等機構的風險轉移作用。尤其是推動民營融資擔保機構的建立,引導民間資金向民營資本轉變,吸引民營資金進入融資擔保領域,為金融機構信貸投放最大化創造條件。同時,借助擔保平臺,增強民營融資擔保實力和規模,引導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糧食企業發展。
來源:中國金融新聞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