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提示,消費者自行泡酒要科學謹慎,不飲用不明中藥材泡制的酒,謹防中毒,同時,食品經營單位嚴禁非法泡制及銷售泡制酒。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不應隨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藥性的情況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斷腸草(大茶藥)、烏頭、附子等具有強烈毒性,應嚴格辯別區分,并嚴禁用來泡酒;不購買、不飲用無標簽標識、浸泡中藥材成分不清、來歷不明的泡制酒;食品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藥材泡制酒,不得銷售無合法來源的泡制酒;在飲用泡制酒后,如出現惡心、眩暈、胸悶、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癥狀的,應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盡快就醫。
來源:中國消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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