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近日,龍井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市內4家酒類批發企業進行了行政約談。
此次約談了龍井市主要的酒類批發企業,對被檢查酒類經營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一是未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制度落實不到位;二是未主動出具加蓋本企業原章的相關證照復印件、酒類產品信息齊全的銷售單據給購貨單位。會上,對出現此類問題的4家酒類批發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正確認識此次專項整治的目標任務,加強本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二是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帳記錄制度;三是要迅速整改,規范本企業行為。
下一步,龍井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強酒類流通監管工作,包括其他進貨渠道的啤酒和白酒銷售企業等,并加大日常檢查頻次,確保酒類食品質量安全。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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