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藥監將重點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問題。
昨日,記者從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了相關情況。
重點檢查執業藥師“掛證”
重點檢查不在崗履職
據介紹,為規范零售藥店配備使用執業藥師行為,進一步整治執業藥師“掛證”問題,7月31日前,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對聘用執業藥師開展自查,主動清理“掛證”執業藥師并向所在地市局報告,“掛證”執業藥師應當主動申請注銷注冊。
結合農村地區和城鄉接合部藥店診所專項整治行動,加大飛行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及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問題。強化對互聯網發布“掛證”信息的監控,利用互聯網、實地檢查、異地協查等手段,結合勞動合同、工資發放、保險繳納等情況,加強對執業藥師任職信息調查核實。
收繳“掛證”執業藥師注冊證
8月1日起,對查實執業藥師“掛證”問題,按以下方式依法處理。
對查實“掛證”執業藥師,收繳其注冊證,同時,將“掛證”執業藥師信息逐級上報至省局,由省局統一錄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予以注銷注冊、公開曝光。對查實聘用“掛證”執業藥師的藥品零售企業,按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四條論處,一律予以撤銷《藥品gsp證書》,并在誠信檔案中予以記錄,列為失信企業。
發現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的,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依法處理。
舉報后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
食藥監部門表示,廣大市民可撥打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監督舉報。嚴格落實《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對查證屬實的依法予以獎勵。
各市局要嚴格按照《遼寧省藥品經營企業風險分級監管指導意見》要求,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銷售處方藥行為。
省局將通過開展飛行檢查、暗訪調查等方式,加大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對發現問題查處不力,執業藥師“掛證”現象較多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
來源:華商晨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