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這批酒是我為兒子辦婚宴買的。這酒外包裝盒上明明標了瓶蓋上掃碼有獎,而且綜合中獎率達100%,可瓶蓋上一個二維碼都沒有,當時親戚朋友們都說我買到假酒了。”近日,高郵市民仇先生反映,他在當地某經銷處購買“天之藍”洋河白酒用于辦婚宴,包裝上明明注明瓶蓋上可掃碼有獎,而實際上瓶蓋上的二維碼早已被經銷商偷偷揭掉,并將紅包私吞。
【消協調查】仇先生向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分局投訴,當地執法部門立即展開了調查。
執法人員仔細查看了仇先生帶來的白酒,認為仇先生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其所購買的“天之藍”洋河白酒共15箱合計90瓶,所有白酒外包裝均標有“掃瓶蓋上方二維碼搶紅包”以及“綜合中獎率達100%”的字樣,而瓶蓋上均無二維碼。
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分局聯系了洋河酒廠,酒廠隨即派專業人士前來對這批白酒的真偽進行鑒定。經酒廠專業人員現場鑒定,仇先生所購白酒確為真酒。在事實面前,經銷商坦陳其在白酒售出之前,已私自將二維碼揭掉并掃取了紅包,售賣時也未告知仇先生。
【協調結果】執法人員介紹,鑒于經銷商的行為屬于冒領消費者應得促銷獎品,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南分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查處。經協商,經銷商同意賠償仇先生各種損失1萬元,剩余未用的9箱白酒也一并退回。
執法人員提醒,若商品上游生產企業設定了商品促銷獎項,而下游提貨商或經銷商以隱秘的手段竊取商品中的獎券、獎品等,實屬違法行為,既要承擔對消費者的違約之責和侵權責任,還需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而上游生產企業也可追究其商譽損毀之責。
來源:揚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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