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藥監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本次抽檢45批次糕點食品,發現有4批次不合格,來自貴港、玉林兩市。其中,1批次綠豆餅檢出霉菌超標7倍。
據悉,該綠豆餅(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3-8,規格:散裝稱重)由貴港市港北區海和副食經營部銷售,生產企業為貴港市覃塘區聚源食品廠,檢出霉菌為1200cfu/g。根據《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中規定,糕點、面包中霉菌應不超過150 cfu/g,而該產品中檢出霉菌值超出這一標準規定的7倍。
綠豆餅樣品中檢出霉菌超標,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產加工過程未按要求嚴格控制衛生條件,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綠豆餅外,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貴港市港北區百樺副食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玉州區吃又來食品廠”生產的“花生餅”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12-03,規格:310g)和貴港市港北區海和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玉州區阮氏食品廠”生產的“提子面包”樣品(商標:阮明東+圖案,生產日期/批號:2018-2-19,規格:散裝稱重)檢出糖精鈉。
糖精鈉為合成的甜味劑,根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可用于蜜餞涼果、果醬、配制酒、復合調味料等產品中,但使用范圍不包括糕點。2批次產品檢出糖精鈉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而超范圍使用。
另外,廣西玉林市嘉鴻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玉林市嘉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果蛋糕”樣品(商標:張嘉鴻+圖案,生產日期/批號:2018-3-18,規格:稱重)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5。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劑,或者未準確計量用量。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來源:食品伙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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