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食藥監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經營使用管理,杜絕因不規范經營使用亞硝酸鹽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河北省食藥監局決定,自2018年4月15日起,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亞硝酸鹽經營使用專項檢查。
根據要求,監管部門將對河北省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食品生產企業(含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劑經營單位(含集貿市場)、食品攤販、餐飲服務提供者(含小餐飲店、農村集體聚餐)開展專項檢查。
按照要求,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要查看是否建立購買和使用臺賬,查看是否建立和落實“五專”(專人購買、專柜儲存、專人保管、專稱計量、專人使用)制度,企業食品安全負責人是否按要求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核查儲存數量。在食品銷售環節,要查看是否在銷售時索要并查驗購買單位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法人授權委托書、采購人員的身份證明、亞硝酸鹽用途說明,并留存相關復印件。在餐飲服務環節,要重點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工地食堂、小餐飲店的監管,對其原料庫房、操作間等做全面清查,嚴禁餐飲服務單位購置、存放、使用亞硝酸鹽以及來歷不明、標簽不清的鹽類物質。
亞硝酸鹽外觀及滋味都與食鹽相似,在工業、建筑業中廣為使用,肉類制品中也允許作為發色劑限量使用。亞硝酸鹽引起食物中毒的幾率較高。食入0.3至0.5克亞硝酸鹽即可引起中毒,3克就能致人死亡。亞硝酸鹽中毒主要是因誤將亞硝酸鹽當做食鹽食用、食用亞硝酸鹽含量較高的肉制品或泡菜等引發的中毒。
來源: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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