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文指鴻茅藥酒為“毒藥”,廣州醫生譚秦東被跨省抓捕一事,近日持續引發關注。4月17日,這一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變更強制措施。譚秦東已被取保候審,走出看守所。目前,江蘇已對鴻茅藥酒廣告投放展開調查,醫療專家提醒,藥酒是藥,有嚴格的適應癥,市民不可隨便亂喝。
發帖稱“鴻毛藥酒是毒藥”,醫生被跨省抓捕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在網上發了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原文為“鴻毛”)的帖子。今年1月10日,他在自家樓下被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帶走。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于1月25日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被逮捕。此事經媒體披露后受到廣泛關注。
4月16日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責成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求鴻茅藥酒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如發現違反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藥品批準文號。
4月17日,這一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稱,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檢察院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變更強制措施。昨天,譚秦東已經走出看守所。
鴻茅藥酒是藥還是保健品?
“鴻茅藥酒,一天兩口,健康長壽……”很多人對鴻茅藥酒的這段廣告詞并不陌生。在南京市區的一些藥店,記者看到,鴻茅藥酒被擺在顯著位置,營業員介紹,銷量挺不錯的。
不過,鴻茅藥酒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而是藥品。記者在檢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信息顯示,鴻茅藥酒屬于酒劑類非處方藥(otc),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15020795。其藥品說明書上明確寫著: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于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及婦女氣虛血虧。兒童、孕婦禁用,陰虛陽亢者和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
此次事件發生后,網友質疑稱,鴻茅藥酒一方面拿到國家食藥監部門批的藥品批文,申請到國家中藥保護品種;另一方面從明星代言到電視廣告植入,不斷營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藥品和保健品市場左右逢源,有誤導公眾之嫌。
全省范圍內開展鴻茅藥酒廣告投放數據收集
健康時報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違法次數高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在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記者看到,在江蘇省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上,鴻茅藥酒最近的上榜是在2015年5月份。
省工商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目前正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鴻茅藥酒廣告投放數據收集工作,隨后將根據數據收集結果判定是否違反廣告批文和《廣告法》。如果結果顯示違法,廣告處將進入案件辦理程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經銷商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停止廣告發布。
記者從南京市食藥監局了解到,該局前幾年也曾接到過對該公司廣告宣傳的投訴舉報,均按規定移送相關部門,近幾年未接到涉及該公司虛假療效廣告的投訴舉報。對食品藥品廣告的監測,該局一直比較重視,設有專人負責食品藥品廣告監測,未監測到超出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公示的廣告批件范圍的鴻茅藥酒違法廣告。目前,也沒有收到關于鴻茅藥酒的不良反應監測報告。
[專家提醒]
藥酒是藥別亂喝,曾有人喝出肝損
解放軍第八一醫院全軍肝病中心主任汪茂榮介紹,臨床上,他們曾接診過因為喝藥酒喝出肝損傷的,有泡蛇藥的,何首烏、鹿茸、蝎子等等,多是自己泡制導致中毒。汪主任提醒,藥物和酒精都會引起肝臟損傷,藥酒集藥和酒于一體,兩種傷肝因素疊加,更要警惕。特別是對于有基礎肝病(包括脂肪肝)、過敏性體質、酒精不耐受人群,不建議服用。他建議,藥酒也有嚴格的適應癥,服用后要定期監測肝功能,一旦出現身體不適要立即停用,及時就醫。
南京市第二醫院副院長、肝病科學科帶頭人楊永峰介紹,中藥是藥不是食品,藥酒也是藥,有適應癥,服用務必要謹慎、對癥。“去年,我們就收治了五六十例因為亂吃中藥引發的肝損傷來就診的,其中有吃土三七的,也有自己用首烏磨豆漿喝出問題的。”楊院長介紹,酒精和首烏等一些容易引發肝臟損害的中藥疊加在一起,更加需要引起警惕。
來源:南京晨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