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酒類和飲料3類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檢測出不合格糕點樣品1批次;不合格酒類樣品1批次;不合格飲料樣品5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產品情況
(一)南寧市冠超商貿有限公司水悅龍灣店銷售的標稱“寧波恒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式面包(軟式面包)”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6-21,規格:310克/袋),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6mg/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5mg/g。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二)馬山縣白山鎮宏達商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霸酒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蛤蚧雄睪酒”樣品(商標:德保、霸及圖型,生產日期/批號:2015-09-29,規格:500ml/瓶),酒精度檢出值為30.5%vol,標準規定檢出值為31.0%vol~33.0%vol。樣品初檢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河池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貴港市涼水山礦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萊吉現泡銀杏茶”樣品(商標:萊吉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6-24,規格:450ml/瓶),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10000cfu/ml;(2)5900cfu/ml;(3)8000cfu/ml;(4)7700cfu/ml;(5)13000cfu/ml,標準規定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四)馬山縣白山鎮福運通商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粵海糖果食品廠”生產的“薄荷茶味飲料”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6-04,規格:190ml/杯),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1400cfu/ml;(2)4600cfu/ml;(3)9700cfu/ml;(4)7700 cfu/ml;(5)7500cfu/ml,標準規定檢出值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酵母檢出值為550000cfu/ml,標準規定檢出值為≤20cfu/ml。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五)環江城南宏順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冠峰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峰彩’牌原味麥香麥乳精”樣品(商標:峰彩,生產日期/批號:2017-06-05,規格:300克/瓶),蛋白質檢出值為2.81g/100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4.0g/100g。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六)廣西羅城家家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冠峰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加鈣核桃粉”樣品(商標:峰彩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3-15,規格:520克(內裝14小袋)/包),霉菌檢出值為110cfu/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50cfu/g。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七)廣西南城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平南分店銷售的標稱“貴港市涼水山礦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萊吉現泡銀杏茶”樣品(商標:萊吉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06-22,規格:450ml/瓶),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cfu/g;(2)2200cfu/g; (3)2200cfu/g;(4)2800cfu/g;(5)270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樣品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三、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特此通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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