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7日獲悉,《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將從3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福建省將對11類食品實行“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其中,對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上傳虛假信息的,最高將處2萬元罰款。
據了解,這11類食品為: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鹽,以及經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所謂“一品一碼”,指同一品種批次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按照規定的追溯編碼規則,賦予唯一的識別追溯碼。按照《辦法》要求,我省將建立統一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匯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追溯系統信息,通過編碼識別、身份信息比對等技術手段和驗證管理實現追溯食品和生產經營者等信息共享。
《辦法》還規定,對追溯食品未按照規定賦碼并銷售的,監管部門除責令改正外,可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上傳虛假信息的,除責令改正外,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未提供銷售票據或電子記錄卡,貨票(卡)不符或票(卡)賬不一致的,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2月27日從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廈門市已初步實現食品安全“一張網”監管、溯源信息“一站式”查詢、市場監管“一張圖”管理。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郭勇毅表示,2018年廈門市將繼續深入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計劃在年底前將絕大多數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企業納入追溯系統管理;加快推進“一品一碼”建設,力爭在全省率先實現“一品一碼”全覆蓋;通過升級完善“廈門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統”,在省級平臺上線前,實現與省局追溯數據的互聯互通。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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