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2類食品的監督抽檢。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現將抽檢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檢2類食品112批次樣品。其中,酒類62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4批次;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安徽省臺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宣城購物廣場經銷的安徽宣豐悅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宣豐枸杞五年金花雕(生產日期/批號:2017/6/15),酒精度檢出值為9.7%vol,標準規定為11-13%vol。承檢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2.壽縣玉蘭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洞藏十六年酒(生產日期/批號:2017/5/2),酒精度檢出值為44%vol,標準規定為41-43%vol;氰化物(以hcn計)檢出值為12mg/l,標準規定為≤8mg/l。承檢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3.宣城市世紀宣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世紀宣酒(優曲)(生產日期/批號:2017/9/10),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2.9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酒精度檢出值為42.8%vol,標準規定為44-46%vol。宣湖酒(生產日期/批號:2016/8/15),酒精度檢出值為42.7%vol,標準規定為44-46%vol。承檢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酒類合格信息
2.酒類不合格信息
3.乳制品合格信息
4.不合格項目說明
5.本次檢驗項目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來源: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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