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歐盟委員會建議禁止食品供應鏈中更具破壞性的不公平交易行為,以確保中小食品和農業企業獲得更公平的待遇。此外,該提案還包括有效的執行條款:可以由國家當局在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實施制裁。
包括農民在內的食品供應鏈中的小型經營者很容易受到供應鏈中合作伙伴采用的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影響,他們通常缺乏討價還價的能力,也沒有辦法將他們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
副總裁表示,食品供應鏈的議價能力存在不平衡,委員會正在處理不正當貿易做法,因為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損害了連鎖經營者的經濟可行性,通過制定最低標準和加強執法力度,提案應確保這些經營者能夠以公平的條件進行競爭,從而提高連鎖店的整體效率。為更公平的商業行為。
禁止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包括易腐食品延遲付款、最后一分鐘訂單取消、單方面或追溯性的合同變更以及迫使供應商為浪費的產品付款。其他做法只有在雙方之間達成明確和明確的前期協議的情況下才能被允許:買方將未售出的食品返還給供應商;買方收取供應商付款以確保或維持食品供應協議;支付由買方出售的食品促銷或營銷的供應商。
來源:第一食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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