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韓國kfda發布了《食品等的標識基準》部分修改告示,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提高食品標簽的可讀性,食品標簽在有限的標識版面上以較小的字體記載了諸多情報,其中不乏難懂的用語,不能保證消費者選擇權。為此利用qr碼 、音聲轉換器等,使標簽更容易易懂。
2)制定咖啡因含量允許誤差范圍的法律依據,明示咖啡因含量允許誤差范圍。
3)刪除食品用器具及容器包裝的禁止使用微波爐相關注意事項,可以使用微波爐的器具或容器包裝上要求強制標記微波爐用。
4)食品添加劑要求以《食品添加劑基準及規格》中的正規名稱標記,禁止以“msg”來代替谷氨酸鈉的標識。
5)現場制作銷售的加工食品中,以外賣方式銷售的食品和可以長期保存食用的食品要求包裝紙上進行標識,以此預防消費者食品安全事故。
6)制定油罐車(tank lorry )產品標識基準。
7)改善易引起混亂的食品類型標識相關基準:現場制作食品,沙拉醬等明確標記其食品類型及用途時可以使用其他類型的產品名,以此消除食品行業困難。
8)改善酒類的標識方法:完全使用淀粉材料生產的米酒上允許標記100%使用淀粉材料;省略酒精及威士忌原液的復合原材料名標記等。
9)改善原材料名標識方法:在主標識版面上標記原材料時,以12 point大小并列標識原材料名和含量。
10)擴大“無麩質”標識范圍:為了使慢性消化性障礙(celiac disease)患者食用小麥、黑麥、大麥相關產品,麩質含量低于20mg/kg的產品上允許標識無麩質(gluten free)。
11)強制要求標記品種報告號:為了體系管理食品及提高采樣檢查效率,制定全國統一的品種報告號,并標記到食品上,以便消費者、流通企業、相關工作人員根據該號碼區分召回對象食品等提高效率。
12)明確與飲用水類似產品的產品名標識規定:以“~水”、“ ~water”等命名的飲料產品,主標識面上以14 point大小強制要求標記食品類型。
13)辣椒醬強制要求標記辣椒粉含量。
14)修改營養成分標識方法:營養標簽下端要注明“%營養成分基準值”是對特定人群攝取基值的百分比;名稱“營養素”統一為“營養成分”。
15)修改解凍日期標注對象范圍,解凍日期標識對象中追加粘糕類及巧克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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