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歐委會分別發布g/tbt/eu/281號、g/tbt/eu/282號和g/tbt/eu/283號通報,頒布委員會執行法規草案,擬批準將美托咪啶、過氧化氫和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用于生物殺滅劑產品(美托咪啶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21;過氧化氫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2,3,4,5和6;殺蟲脲作為活性物質的產品類型為18)。
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日期為通報發布后60天,批準日期為2015年7月,生效日期為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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