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出臺了《陜西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省、市、縣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職責、基層在實際工作中監管方式,對企業生產、經營和使用食品添加劑進行了規范。
《辦法》明確,生產企業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生產和質量管理制度,并做好企業質量管理運行等相關記錄。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不真實、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有使用禁忌或安全注意事項的食品添加劑,還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委托生產的食品添加劑,應同時標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企業名稱、生產地址等內容。
《辦法》規定,食品添加劑經營實行實名銷售制,企業應建立銷售制度,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銷售去向和相關信息。食品添加劑經營者依法從事食品添加劑經營活動,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填寫質量管理、采購、儲存、銷售、運輸等書面記錄和憑證,不得隨意涂改和撕毀,不得經營來源不明、標簽標識不規范、摻假、過期、污染變質的食品添加劑。不得將食品添加劑與有毒有害、來源不明物質一同儲藏和運輸。
《辦法》明確,食品添加劑使用者,應到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相應的省、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程序進行備案,明確其所使用食品添加劑名稱,加工的食品名稱,所用添加劑的作用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劑使用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者應當從合法渠道購進食品添加劑,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者進貨查驗記錄》。餐飲服務單位的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
來源:作者: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