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濟民生領域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規正式施行,新版《商標法》不僅明確禁止了惡意搶注商標行為,還將惡意侵權商標的賠償額度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300萬;同樣加強監管的還有嬰幼兒奶粉行業,被成為“最嚴洋奶粉新規”的進口乳制品新規落地,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允許進口。此外,備受民眾矚目的北京居民階梯水價、上海垃圾分類減量辦法也都進入落實階段。
新《商標法》5月1日起實施宣傳禁用“馳名商標”
4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新《商標法》實施新聞發布會,介紹新《商標法》修改的重點內容,并對工商部門貫徹落實新《商標法》的工作作了說明。新《商標法》從方便申請人、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等方面,調整完善了商標注冊管理制度,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新《商標法》將商標初步審查時限規定為9個月,并規定了異議案件和各類復審案件等審理時限;擴大商標注冊的客體,將聲音商標納入到可申請注冊的范圍;明確商標電子申請的法律地位;增加“一標多類”的申請方式等,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節省申請人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值得關注的是,新《商標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違反這一規定的,將面臨工商部門10萬元罰款。廣東省工商局商標管理處處長吳勵超表示,對于新規實施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馳名商標”產品,將不予查處,而在5月1日后印有該字樣的產品將不準進入流通領域。
“最嚴洋奶粉新規”今起實施未經注冊洋奶粉不允許進口
隨著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格的“洋奶粉新規”從4月起陸續實施,洋奶粉陣營將重新洗牌。按照國家質檢總局于2013年9月就發布的《關于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顯示,從今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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