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網站23日消息, 為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做好今年小麥收購工作,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3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予以印發。白小麥、紅小麥和混合小麥最低收購價格均為每市斤1.12元。
預案全文如下
2013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部
國家糧食局 農業發展銀行 中儲糧總公司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確保收儲的最低收購價小麥數量真實、質量安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執行本預案的小麥主產區為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6省。
其他小麥產區是否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自主決定。
第三條 以2013年生產的國標三等小麥為標準品,白小麥、紅小麥和混合小麥最低收購價格均為每市斤1.12元。白小麥分為硬質白小麥和軟質白小麥。硬質白小麥的硬度指數不低于60,軟質白小麥的硬度指數不高于45,其種皮白色或黃白色的麥粒均不低于90%。紅小麥分為硬質紅小麥和軟質紅小麥。硬質紅小麥的硬度指數不低于60,軟質紅小麥的硬度指數不高于45,其種皮深紅色或紅褐色的麥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均為混合小麥。標準品小麥的具體質量標準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內,雜質1%以內,不完善粒8%以內。執行最低收購價的小麥為2013年生產的等內品。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的到庫價。
非標準品小麥最低收購價的具體水平,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糧發〔2010〕178號)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條 在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6個小麥主產區執行最低收購價的企業為:(1)中儲糧總公司及其有關分公司,受中儲糧總公司委托的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企業;(2)上述6省地方儲備糧管理公司(或單位);(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7個主銷區省級地方儲備糧管理公司(或單位)。
來源: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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