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體報道稱,美國商務部公布關從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階段的第八次反傾銷復審決的最后結果。據此,美國商務部對越南查魚征收 100%以上的反傾銷稅稅率。然而,美國商務部突然決定選擇印度尼西亞代替孟加拉國作為第三方參照國家,導致針對越南冷凍查魚和巴沙魚反傾銷稅稅率幅度不合理地增加。
關于越南將采取何措施反對美國商務部的上述決定的問題時,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水產總局副總局長范英俊先生表示,美國商務部選擇印度尼西亞代替孟加拉國作為第三方參照國家這一決定是不合理的。理由有三點,一是印度尼西亞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完全與越南的不一樣;二是印度尼西亞不具備有關成本計算的資料和缺少財政方面的基本參數;三是印度尼西亞養殖的各種無鱗魚與越南和孟加拉國養殖的品種不同,印度尼西亞實際上是越南冷凍查魚片和巴沙魚片的進口國,而印度尼西亞本身不出口查魚。這是越南反對美國商務部近日所做出的決定的主要依據。”
關于今后越南查魚和巴沙魚出口市場的發展趨勢,范英俊先生表示,越南方面正在考慮進行生產系統組織重組的問題,以克服當前存在的問題,保持越南出口查魚在美國市場的份額,同時開拓新市場。但開拓新市場不意味著會撤出美國市場,而是在一些方面進行調整,避免類似問題發生,保持越南出口查魚和巴沙魚在美國市場的份額。(初陽)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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