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茅臺因價格壟斷被國家發改委罰款。盡管這些罰款相比于“老大哥”茅臺的銷售額是“九牛一毛”,但這紙罰單是我國打擊“縱向壟斷”的一項重大突破。專家指出,這或許意味著未來國內處于壟斷強勢地位的一些企業都可能“挨板子”。而廣大“掏腰包”的消費者是強勢企業價格壟斷的直接受害者,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可直接起訴壟斷企業獲賠。
茅臺因價格壟斷而收到發改委罰單的消息引發了市場的熱議,這一切都是茅臺此前對旗下經銷商發布“最低限價令”惹的禍。實際上,被譽為白酒龍頭企業的貴州茅臺實施“最低限價令”的營銷政策已經多年。
今年1月份,為了維護終端銷售價格,茅臺對旗下多家經銷商的低價、串貨行為作出了處罰。這一“霸氣十足”的舉措引發了不少爭議,隨后茅臺的這一限價措施遭到了相關部門的反壟斷調查。茅臺在1月份也發表聲明表示,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并嚴格依據《反壟斷法》進行徹底整改。
盡管茅臺“低頭認錯”,但其違反《反壟斷法》的營銷政策還是惹來了發改委的罰單。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47條,“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按照以上的規定,茅臺這次吃的罰單實際上算是“輕罰”,因為罰款僅占其銷售額的1%,屬于“最低罰款”。不少觀點認為,“隔靴搔癢,罰少了”。不過,專家表示,發改委的棒子打在白酒行業巨頭茅臺的身上,可以對其他領域的強勢企業起到警戒的作用。“罰款不是終極目的,促使企業整改才是?!?/p>
資本市場上,茅臺被罰的消息讓茅臺的股價進一步震蕩調整。蛇年開市前三天,茅臺的市值就蒸發了100多億元。2月20日茅臺股價收盤于177.9元/股,較去年6月份266元/股的高點跌去了三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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