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水產養殖及漁業部副部長已經宣布龍蝦捕撈季節于2013年1月16日結束,從16日起到6月16日,為龍蝦禁捕期。
這六個月禁捕期的設置是為保持龍蝦資源的可持續性發展。在厄瓜多爾,龍蝦捕撈為很多人提供了就業機會,尤其是個體漁業。
漁業管理部部長mendozamolke表示,在禁捕期,厄瓜多爾將全面禁止國內外龍蝦的捕撈、倉儲、加工、運輸和銷售等。
違反規則者,根據第71條漁業法案,處以2至10倍的平均月薪罰款和/或監禁15到60天。
來源:第一食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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