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負責收入稅收事務的副常務次長朗信表示,已經指示國貨稅廳研究對未徵稅飲料進行徵稅的工作,如市場上銷售的綠茶、燕窩和其他類型飲料,暸解這些類型飲料中是否加入需要徵收國貨稅的原料成分。部分飲料獲得免徵國貨稅優惠是由于其使用的植物原料在泰國種植生產,為扶持農民而免徵國貨稅。因此,國貨稅廳要深入對市場銷售的未開徵國貨稅的飲料產品的成分進行研究,暸解其成分的含量是否符合國貨稅規定標準。
國貨稅廳長宋猜表示,飲料產品的國貨稅徵收標準以飲料使用植物原料的成分含量為劃線,達到規定水平可獲得免徵國貨稅的優惠,如多數果汁飲料就享受免徵國貨稅優惠,因其使用植物原料的成分比例符合免徵稅規定。這其中也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廠家使用合成化工原料調配手段製作的果汁來欺騙消費者。目前有3類飲料需要徵收國貨稅,分別為碳酸汽水、提神飲料需按20%稅率交納國貨稅;蘇打水則按25%稅率納稅。每年國貨稅對飲料類產品徵得的稅收約160億銖。
據財政部內部消息透露,財政部一直以來都有意對綠茶飲料開徵國貨稅,加上商業部和衛生部都反映綠茶飲料因使用過多合成原料而不利消費者健康,應列為奢侈消費產品進行納稅。后來,該行業有從外國進口綠茶原汁進行加工調製綠茶飲料的做法。目前國內綠茶飲料市場價值約在130億銖至150億銖水平以上,每年以20%至25%速度增長。
財政部之前對綠茶飲料徵稅的設想并沒有實現,綠茶飲料生產商稱綠茶飲料有益健康,所使用的茶葉原料在泰國種植生產,是開發產品來幫助農民的種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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