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訊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水利發展規劃(2011-2015年)》。《規劃》提出,在加快建立政府水利投資穩定增長機制、發揮政府投資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進一步放開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
改革措施包括,建立收費補償機制,采取業主招標、承包租賃、投資補助、特許經營等方式。對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項目,要推行項目法人招標;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要加快推行代建制。
《規劃》還鼓勵和引導外資參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允許類水利項目建設與管理,同時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提高水利利用外資的規模和質量。(宛旋)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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