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危害消費者利益的消息連篇累牘,而它的公司掌門人為什么就不能真正面對,給公眾、給社會、給消費者一個交待呢?這不能不讓國人慨然長嘆。
為此,作為消費者我們不禁要問:
1、食品安全關乎萬眾利益,“雪花”公司生產經營多年,難道就沒有給自己的產品設置一個安全閥,為什么不能從源頭抓質量,制定嚴格的出廠標準呢?
2、作為一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雪花”公司的企業管理系統中,有沒有設定對消費者利益的應急預測措施,一旦企業的產品給消費者帶來危害,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承擔責任,實施賠償?
3、今年9月5日,人民網記者報道了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消費者反映雪花啤酒瓶爆裂、炸傷人的消息,同時還披露了當地雪花啤酒代理商攤點,一瓶酒液含有濃重懸浮物雜質。為什么時至今天,沒有聽到雪花啤酒公司對消費者應允的消息,甚至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給消費者,反而對事故的真相竭力回避,對媒體的曝光置若罔聞?
4、放在地上的“雪花啤酒”為什么突然爆炸傷人?公司長期使用超期服役的“老爺瓶”、國家早已強制淘汰的非標瓶,這是不是造成此類爆炸事件的根因,而該公司為什么至今還沒有任何說法?
5、“雪花”公司對為什么違法長期使用非標準啤酒瓶三緘其口,把問題一推六二五,又以“假冒貨”為由搪塞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的追問?
6、社會擔當應該是企業,尤其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雪花”公司這樣無視消費者的冷漠態度究竟為哪般,企業的法人代表,為什么不能捫心自問呢?
7、“勇闖天涯”,是雪花啤酒公司廣告詞中十分響亮的豪言壯語。而該公司對標著自己品牌的啤酒瓶爆炸事件卻漠然處置,對消費者和媒體的反映無動于衷,這顯然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戲謔,對國家食品安全的褻瀆。倘若“雪花”公司如此一味地“勇闖天涯”,是否會給社會闖出更大的禍來呢?
8、面對雪花啤酒給消費者造成的危害,公司為什么不能換位思考,假若你的父母兄弟被雪花啤酒侵害,你還這樣無動于衷嗎?
9、九九歸一,民以食為天。安全與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食品企業尤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實施已經17年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也頒布實施2年多,而雪花公司竟然還拿消費者安全當兒戲。醒來吧,“雪花”!你為什么,還要眼睜睜地看著,廣大消費者繼續再陷“血花門”呢?(鍾子民)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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