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為鼓勵更多市民參與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舉報,昨天起到10月7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的實施意見》向社會征求意見。(9月25日東方網)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百姓深惡痛疾,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為了鼓勵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今年7月底,國家食安辦下發《關于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抓緊制定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具體辦法,并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
《意見》下發后,全國各地緊急行動,北京很快出臺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的獎勵金額,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以及舉報等級按照貨值金額的5%、3%、1%計算,獎勵上限為5萬元。9月23日《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公布了經過第2次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獎金額度再次提高,市民舉報食品安全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
相比北京而言,筆者覺得上海《征求意見稿》更全面、更具體、更符合舉報實際情況和舉報人心理。食品安全舉報首先要保障舉報人安全,上海《征求意見稿》把保障舉報人安全提得非常響亮,這是舉報人最關心和最擔心的,只有依法追究被舉報人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法律責任,才能打消舉報人在舉報之前的顧慮和舉報之后的擔憂。市民舉報食品安全問題,并非以獲得獎勵為主要目的,小而言之,是出于自身安全的考慮;大而言之,是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心;推而廣之,則是一種對社會的責任感。
當然,舉報是要付出代價的,舉報者輕者遭到威脅、恐嚇,造成沉重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重者遭到打擊報復,甚至可能獻出生命。所以,食安部門對舉報人付出的代價給以一定回報,作出一定獎勵也是應該的。上?!墩髑笠庖姼濉钒雅e報獎勵的金額設置了最低標準500元,這有利于提高舉報人的積極性,標準太低、代價太大,很多舉報人會核算"成本";按照案件貨值金額2%-5%給予獎勵,這也是實事求是的做法,舉報人很容易接受;尤其特別情況給以特殊獎勵,獎勵額度可以不受限制,也很符合舉報人的舉報心理。
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不是一個兩個部門的事情,而是全社會的事情。只有發動并打好食品安全這場人民戰爭,制假、販假者才能無處藏身。只要全國上下隨時繃緊食品安全這根弦,全國人民就一定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睡得安穩、生活得幸福!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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