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針對農村消費市場的調查結果顯示,食品成為繼種子和農藥后,排位第三的“農村消費者最不放心”的商品;而新華社記者在山東濰坊等地調查、暗訪時發現,一些“問題食品”呈現出專供農村市場的趨勢。(8月19日新華社)
“進什么貨要看小賣部開在哪里,城里有城里的貨,農村有農村的貨”,一些不良食品批發商道出了食品流向時的城鄉差異;而臨沂市白沙埠鎮一位村民無奈地說,“農民買東西不看品牌和保質期等,只要能買得起、吃著香就行。”二者言語之間,足以證明問題食品已成為嚴重危害農村居民,尤其是農村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大隱患。
食品安全問題與農民購買力相對低下有一定的關系,也與農村執法力度相對較弱有關聯。在農村,除了一個三五人的工商所,就再也不存在其他監管力量。讓如此薄弱的工商力量,去管理龐大的農村市場縱然有心也力不足。執法力量配置上的失衡,客觀上決定著農民無法避免扮演著弱勢群體的角色。
“問題食品”專供農村的背后,折射出來的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城鄉二元結構,表現的不僅僅是收入水平的差距,社會地位的懸殊,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同樣也表現為對于自身安全保護意識的強弱以及政府公共資源分布上的失衡。
“問題食品”有選擇地瞄準農村市場,把農村消費者當成“消廢者”,一方面說明農村消費者對山寨食品認識不足,需要加強引導;另一方面也說明政府職能部門對“問題食品”的重視程度不夠,以致農村市場成了“問題食品”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因此,“問題食品”轉戰農村,除了監管缺失的主因外,也與地方政府的不重視、甚至不作為直接關聯。
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連農民的生命健康權都不能得到切實有效的保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也只能是空談。
食品安全,關乎國計民生,必須施以更嚴格的制度、更強力的手段,確保每一種食品都讓人放心。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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