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山東濰坊隨機找了一家農村小賣部,發現這里是假劣食品專營店:“德芙”巧克力和“喜之郎”果凍僅售1元,“臭干子”牌辣條,已發霉變質。批發商坦言:“進什么貨要看小賣部開在哪里,城里有城里的貨,農村有農村的貨”。工商表示,農村食品安全管不過來。(8月20日中廣網)
有一種評論觀點認為,“問題食品下鄉”,呼喚“監管出城”。筆者不敢茍同此種觀點。
對 “問題食品”的監管,只能是統一監管,責任分清,各司其職,采用球場上的盯人戰術,而不能監管跟著“問題食品”走。城鄉都有健全的工商和食品監管機構,他們應該守土有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管職能。監管出城,跟著“問題食品走”,就存在跨界越權監管。監管出城了,城市監管空虛了,保不準下鄉的“問題食品”又回城了。
“問題食品下鄉”,從表面看問題發生在農村。其實,那些偽劣食品批發、專供的源頭來源于大中城市。也就是說,問題的根子在城市。是城市的監管、控制不力,讓它們悄悄地溜下鄉。假如,城鄉協調一致,共同部署圍剿“問題食品”,它們就失去下鄉的機會。
國家對“問題食品”的監管,從來沒有城鄉雙重標準。而是,存在對農村監管強調不夠,抓得不力,或者監管力量配備有強弱之分。農民的生命安全,與城鎮市民生命同樣寶貴。黨和國家要有對“三農”重視的程度,來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的監管。
農村的監管力量、監管力度、重視程度不夠,可以采用就地充實監管力量、落實鄉鎮食品監管責任、加大問題食品查處力度的渠道解決,而不是搞“監管出城”的調配方法。拆東墻補西墻,只會搞亂了自己的陣腳,按下葫蘆起來瓢。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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