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情況下,對食品生產與加工的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和道德倫理培訓,有其必要性。但是,當一個行業出現集體性道德缺失傾向時,就不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更是監管體制的問題。
作為食品行業的從業人員,恐怕沒有多少人一開始就帶著“惡念”進入這個行業的,只是在漫長的生產、加工與經營過程中,相互影響,“交叉感染”,隨波逐流,以至于原有的道德與良知“被耗光”。同時,在“資本的逐利本能”的助推下,食品行業道德滑坡成為可能。這時,就需要監管部門負起監管者的責任,監管從業者,并監管資本逐利的合法性。
監管不力,或“睜只眼,閉只眼”,就會導致資本無節制、無約束膨脹,以至于道德臣服于資本。可以說,企業的“道德血液”靠自我生成,更靠周密的監督管理體制“合成”,很多新鮮血液必須依靠外力的“注入”。食品行業的道德倫理,光靠培訓顯然“靠不住”,只能作為輔助;嚴格的監管,科學的監管,才是長久之計、根本之策。
恰恰,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著“體制性弊端”。對食品安全的監管,一直以來是“多頭分段管理”體制。有關人士直指其弊:農業、工商、衛生、質監等十幾個部門均涉及食品安全監管,食品安全標準政出多門,缺乏操作性。“多頭分段管理”必然形成“多龍治水”格局。這里面就涉及制度設計與制度倫理問題。眼下,更有必要對相關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科學性和效率進行倫理評價,以便興利除弊、與時俱進。唯如此,才能讓制度倫理與道德倫理攜手并進。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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